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4个食品生产集中区域为治理提升重点,全力规范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生产加工秩序。从今年一季度起,省食药监局将每个季度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的食品质量实施跟踪抽检,凡在省级监督抽检中连续两次出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在省级监督抽检中区域产品质量合格率排名连续两次居于后两位的,对该区域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底前,由集中生产加工区域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依据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清查并建立档案。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达不到《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责令不得生产。
在治理提升活动期间,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申请按规定严格审查,达不到条件,一律不予许可。新上企业未经当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不予审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内的换(发)证食品生产企业,须通过抽查后方可予以通过,坚决遏制集中生产加工区域无序竞争的问题。
治理提升活动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在不放松安全监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食品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监管部门将以名优企业为核心,积极培育当地食品高端品牌,提升区域特色食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省食药监局将选择兴隆、藁城为培育重点,指导其按照标准开展治理提升工作。